近年来,由于印刷原辅材料涨价、印刷企业职工工资提高、生产工艺的变化等诸多因素,2006年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刷工价》中部分印刷工价已不能适应印刷生产的实际需要,制约了该区印刷行业的发展。每到业务淡季,一些小企业不得不采取“压低自身工价”从而确保在激烈竞争中分得一杯羹。然而,即便接到了业务,极其微薄的利润还是令诸多小企业一筹莫展。考虑到这些企业一旦停产,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大批职工的失业。为此,宁夏新闻出版局和宁夏印刷技术协会对该区现行印刷工价执行情况进行了大量的一线调研与科学核算,在此基础上,邀请有关专家和部分骨干印刷企业负责人对印刷工价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刷工价》适用于各种出版物(不含中小学教科书)、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及制版、排版、装订印制中工价的测算,为该区印刷企业产品价格提供了新的统一核算标准。修订中,有��专家对复印工价、彩色(单色)设计制版工价、软片输出工价、书刊装订工价等31种印刷工价进行了认真研究、测算和修订。如:书刊装订工价(包括折页、配页、订本、上皮、锁线、切成品)中,骑、平订16开每令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5元提高到了50元;32开每令收费标准由原来的45元提高到了60元。
印刷工价标准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促进了该区印刷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持了正常的印刷市场秩序。全区印刷工价修订工作会议要求,印刷企业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刷工价》执行;印刷企业,特别是中小印刷企业要提高平等竞争意识,注重自身提升,从提高工艺水平、加强管理水平、开源节流上着眼,不断提高印刷企业的“**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