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达集团瓦楞纸箱出口免验资格复审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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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6422 来源: 胜利集团

    2007年12月28,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杭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9位专家领导组成复审团,对胜达集团出口瓦楞纸箱出口免验资格进行复审,经过专家复审团三天的严格审评,出口免验顺利通过,可以继续持有“出口商品免验”证书。

 

    胜达集团自2004年获得省**的纸包装出口免验资格以来,集团总裁方能斌亲自挂职督察,一直以《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及审查条件规定作要求。专家复审团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胜达集团下属大胜达包装纸箱厂作为复审的主体,在免验办法的要求下,更高的提升了内部质量管理,特别是文件管理、现场5S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据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101实施《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免验证书有效期为3年,胜达集团是在200411月获得瓦楞纸箱出口免验资格的,至200711月三年有效期已到,因此本次审核是我司**次**接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复审,企业三年来免验管理工作运行的情况在这次审核中接受了严格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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