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印客”纳入印刷管理范围 须印刷许可证

分享到:
点击量: 283110 来源: 新华网

     近两年兴起的、让普通人也能实现出书梦的“印客”活动,今后不再放任自流。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昨日作客广东“民声**”表示,类似“印客”的网上印刷活动要纳入印刷管理范围,必须取得印刷许可证。  

  据《信息时报》报道,印客也称in客,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它指的是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任何文字和图片变成具有**保存价值的个性化印刷品。       

  “一本起订”受青睐       

  从2006年下半年起,随着快印设备印刷成本的降低,仅需三四十元便可以单独定制一本书。这几乎使得每个人都有条件出书,而网络上也开始产生“印客”群体。“印客”网站称,印书一本起订、作者零库存,一本100页的书成本仅需28~50元。这让许多有出书梦的普通人怦然心动,“印客”活动很快在网络上蔚然成风。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杨以凯昨日在民声**中表示,对于“印客”行为,国家一直以来没有作出规定,都是任其自由进行。据了解,已经有一些“印客”网站钻起法律空子,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印客”书籍,在销售时回避“发行”二字。      

  “印客”网站规避法律    

  “现在国家已经出台规定,将网上从事印刷活动也纳入印刷管理范围。”杨以凯说,像“印客”类网站,它们直接提供经营性排版、制版、印刷和装订服务,属于印刷经营活动,要纳入印刷业监督管理范畴,应事先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此外,如果“印客”类网���将个人文集等数字化作品登载在网站上,提供在线阅读或下载服务的,则要纳入互联网出版活动,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