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产业发展政策》**造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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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1122 来源: 现代营销

    《造纸产业发展政策》指出,适度控制纸及纸板项目的建设,到2010年,纸及纸板新增产能2650万吨,淘汰现有落后产能650万吨,有效产能达到9000万吨。

     纸业转变增长方式,增强行业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劳动保障、**生产等法律法规。提高木浆比重,扩大废纸回收利用,合理利用非木浆,逐步形成以木纤维、废纸为主,非木纤维为辅的造纸原料结构。大力发展木浆,鼓励利用木材采伐剩余物、木材加工剩余物、进口木材和木片等生产木浆,合理进口国外木浆。

     加大国内废纸回收力度,提高国内废纸回收率和废纸利用率,合理利用进口废纸。

     加大自主**力度制浆造纸装备研发的重点为,年产30万吨及以上的纸板机成套技术和设备;幅宽6米左右、车速每分钟1200米、年产10万吨及以上文化纸机;幅宽2.5米、车速每分钟600米以上的卫生纸机成套技术和设备;年产10万吨高得率、低能耗的化学机械木浆成套技术及设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废纸浆成套技术和设备;非木材原料制浆造纸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开发与研究,特别是草浆碱回收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以及节水、节能技术和设备。

     淘汰年产3.4万吨及以下化学草浆生产装置、蒸球等制浆生产技术与装备以及窄幅宽、低车速的高消耗、低水平造纸机。禁止采用石灰法制浆,禁止新上项目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艺(现有企业应逐步淘汰)。禁止进口淘汰落后的二手制浆造纸设备。

     在严格执行《造纸产品取水定额》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单位产品水资源消耗。新建项目单位产品取水量在执行取水定额"A"级的基础上减少20%以上,目前执行"B"级取水定额的企业2010年底按"A"级执行。

     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新建、扩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非木浆年产5万吨;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吨、文化用纸年产10万吨、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吨、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吨。

     单一企业(集团)单一纸种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5%,不得再申请核准或备案该纸种建设项目;单一企业(集团)纸及纸板总生产能力超过当年国内市场消费总量的20%,不得再申请核准或备案制浆造纸项目。新建项目吨产品在COD排放量、取水量和综合能耗(标煤)等方面要达到先进水平。其中漂白化学木浆为10千克、45立方米和500千克;漂白化学竹浆为15千克、60立方米和600千克;化学机械木浆为9千克、30立方米和1100千克;新闻纸为4千克、20立方米和630千克;印刷书写纸为4千克、30立方米和680千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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