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规定塑料购物袋须印有环保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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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79814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人士29日介绍,今后我国合格的塑料购物袋上应印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

     29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质检总局围绕塑料袋环保、**和标识等要求制定了3项标准。**项标准规定了塑料袋的*小厚度,规定塑料袋必须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同时还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的卫生指标和标识。另外两项标准涉及塑料购物袋的定义、术语、要求、检测规则、包装、储存,及塑料购物袋快速检测方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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