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標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標化法實施條例》的標準,產業執行指標分為強制性指標和推薦性指標,主要是要求企業產業產業質量達到標準的要求,對于要執行強制性指標的產業。未達到要**禁止銷售的。只要產業符合指標要求,至于產業包裝是否印執行指標企業可以選擇,《指標化法》及其《實施條例》并沒有標準包裝未印執行指標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