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环境试验方法
4. 1 气候环境试验
4. 1. 1 高温负荷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温度为40℃±2℃的试验箱(室)内,接通受试琴电源,播放示范曲,主音量调节装置置于最大音量1/2~2/3的位置,持续工作2h后,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 1. 2 高温贮存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人温度为55℃±2℃的试验箱(室)内,保持2h,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 1. 3 湿热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人温度为40℃±2℃、湿度为93%±3%的试验箱(室)内,保持48h后,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 1. 4 低温负荷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温度为0℃±2℃的试验箱(室)内,接通受试琴电源,播放示范曲,主音量调节装置置于最大音量1/2~2/3的位置,持续工作1h后,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 1. 5 低温贮存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人温度为-25℃±2℃的试验箱(室)内(为防止凝露现象,允许将受试琴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必要时可在密封套内放入吸湿剂),保持2h后,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 1. 6 盐雾试验
将无包装的整机或外部金属件放人符合GB/T 2423. 17 2008的盐雾试验箱内,盐溶液的浓度应为5%±1%(质量比),温度为35℃±2℃,pll值应在6. 5~7. 2之间,试验周期为24h。取出受试样品,恢复2h后,进行目视检查,不应有明显锈迹。